羅盤座 PYXIS 服務條款
一、關於本條款
本條款是路易熊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公司」)與使用「羅盤座 PYXIS」營運管理系統(下稱「本服務」)的您之間的約定。您註冊、開通或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。
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的網站(louisbear.net)、本服務的後台系統、客人端預約頁面,以及本服務透過 LINE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Messenger 等平台提供的功能。
店家與本公司另簽有書面系統服務合約的,合約約定與本條款不同之處,以合約為準。
二、業者資訊
| 公司名稱 | 路易熊股份有限公司 |
|---|---|
| 統一編號 | 60554177 |
| 地址 | 新北市永和區大新街 31 號 1 樓 |
| 電子郵件 | louisbear2025@gmail.com |
| 服務名稱 | 羅盤座 PYXIS(營運管理系統) |
三、名詞說明
- 店家:向本公司申請並使用本服務的門市、工作室或公司,以及其被授權使用後台的人員。
- 客人:透過店家的預約頁面、LINE 官方帳號、Facebook 粉絲專頁、Instagram 或 Messenger 與店家互動、預約或消費的人。
- 店家資料:店家在本服務中建立或匯入的資料,包括客人資料、預約、消費、儲值、票券、服務項目與營運紀錄。
四、服務內容
本服務提供美容門市與個人工作室使用的線上預約、會員與儲值、票券與課程、開單結帳與電子簽名、排班與業績、經營報表、庫存管理、AI 客服與廣告成效報表等功能。各方案實際包含的功能、帳號數與費用,依方案頁或雙方合約所載為準。
本公司得為改善服務而新增、調整或停止部分功能;影響店家既有使用權益的重大變更,本公司會事先通知店家。
五、店家的帳號與責任
- 店家應提供真實、正確的申請資料,並於資料變更時更新。
- 後台帳號與密碼由店家自行保管,不得轉讓或與他人共用。帳號遭他人使用時,店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。以店家帳號所為的操作,視為店家的行為。
- 店家是其客人個人資料的蒐集者,應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向客人告知並取得必要的同意,並自行處理客人查詢、更正或刪除資料的請求;本公司依店家指示配合處理(詳見隱私權政策)。
- 店家透過本服務發送的訊息、刊登的服務內容與價格、與客人之間的交易與服務品質,由店家自行負責。
六、客人透過 LINE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Messenger 使用的功能
- 客人可在店家的 LINE 官方帳號、Facebook 粉絲專頁、Instagram 或 Messenger 中,透過本服務查詢空檔、預約、改期或取消,並收到預約提醒與消費明細等通知。
- 部分店家使用 AI 客服自動回覆。AI 回覆僅供參考,實際的預約內容、價格與服務,以店家確認的為準;需要真人協助時,AI 會轉交店家人員處理。
- 客人與店家之間的預約、交易與服務關係存在於客人與店家之間,本公司僅提供系統服務,不是該交易的當事人。
- 客人使用前述平台時,同時受該平台(LINE、Meta)自己的使用條款與隱私權政策規範。
七、禁止行為
使用本服務時,不得有下列行為:
- 違反法令,或侵害他人權利(包括隱私權、著作權、商標權)。
- 利用本服務發送未經對方同意的大量廣告訊息或詐騙訊息。
- 未經授權存取他人帳號或資料,或試圖破解、干擾本服務的安全與運作。
- 以自動化方式大量擷取本服務的資料,或對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。
- 違反 LINE 或 Meta 平台政策的使用方式。
有前述情形時,本公司得視情節暫停或終止相關帳號的使用。
八、費用與付款
本服務的費用、計費期間、付款方式與退費方式,依方案頁或雙方合約所載為準。店家逾期未付款時,本公司得於通知後暫停服務,至付清為止。
九、資料的權利與保存
- 店家資料的權利屬於店家。本公司僅在提供本服務所必要的範圍內處理,不會為自己的行銷目的使用,也不會提供給其他店家。
- 本公司依隱私權政策保護個人資料,並定期備份系統資料。
- 服務終止後,店家可在終止前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申請匯出店家資料;期間屆滿後,本公司將依隱私權政策刪除,但法令或合約另有保存義務的資料除外。
十、智慧財產權
本服務的系統、介面設計、程式、文字與商標(包括「PYXIS」「羅盤座」名稱與標誌),屬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。店家僅取得於使用期間內使用本服務的權利,不得重製、改作、出租或轉授權。
十一、服務中斷與責任限制
- 本公司盡力維持服務穩定,但可能因系統維護、雲端或網路服務供應商故障、第三方平台(如 LINE、Meta)異動或不可抗力而暫時中斷。計畫性維護會儘量事先通知。
- 因第三方平台的政策、介面變更或停止服務,導致相關功能受影響時,本公司會盡力調整,但不保證該功能持續可用。
- 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,本公司對店家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的間接損失、營業損失或利潤損失不負賠償責任;本公司的賠償總額以店家最近 12 個月實際支付本公司的服務費用為上限。
十二、服務的終止
- 店家得依方案或合約約定終止使用本服務。
- 店家違反本條款且經通知後未於合理期間內改善時,本公司得終止服務。
十三、條款修訂
本公司得因法令變更或服務調整修訂本條款,修訂後公布於本頁。涉及店家權利義務的重大變更,本公司會事先通知店家;店家於修訂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同意修訂後的條款。
十四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的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五、聯絡我們
對本條款或本服務有任何疑問,請聯絡:
電子郵件:louisbear2025@gmail.com
地址:新北市永和區大新街 31 號 1 樓(路易熊股份有限公司)
本條款首次公布日期:2026 年 10 月 26 日